随着近期疫情防控加紧
不少人会接到有关疫情的流调电话
甚至还有人在半夜接到。
别慌!这不是诈骗电话!
千万别挂!更不要拉黑!
流调的全称是流行病学调查,就是要搞明白——
在过去重要时间段里,你走过的路、遇到的人和发生的那些事儿,是否有传播疾病的可能或被传染疾病的风险。
这过程,其实就跟福尔摩斯探案一样,抽丝剥茧,通过线索弄清传播链条——
发现密接和次密接人群,并找出引起疾病流行的主要原因,采取精准的防控措施。
流调是疫情控制的关键,流调收集的信息能起到有效遏制疫情的关键作用,体现在——
可以追踪传染源(患者)的活动轨迹;
评估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划定风险区域;
追踪密切接触者、排查高危人群;
是开展风险评估、制定疫情防控政策的基本依据。
近期可有不适?近期是否就医?是否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是否做过核酸检测……
是否去疫区旅行过、经停过,走过的路,到过的地方……
同乘旅客、近距离交流、居家成员、同事同学、围观群众……
1. 接到流调电话时,先稳住、不要慌。被流调,不等于被感染。
2. 遇到流调人员登门拜访或电话、微信询问时,请一定配合,仔细回顾近期行程,如实回答。
因为,就像看病一样,医生只有获得准确的疾病信息,才能给出正确的诊疗方案。
流调人员只有获得真实、有效的人群信息,才能科学评估疫情动态,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
拒不配合,故意隐瞒情况,造成疫情传播的还会被依法依规惩处。(参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刑法》第330条)
流调过程中,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获得的所有信息都严格保密。
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
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你扫描;
以任何理由索要你的银行卡号、密码或验证码;
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你点击;
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你付费;
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加入QQ群、微信群;
以任何理由让你转账或进行所谓的“资金核查”。
如果你接到流调电话
请一定要积极配合
务必提供准确信息
故意隐瞒情况
将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每个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的你
同心战“疫”,加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来源: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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