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影《涉过愤怒的海》正在热映。影片中,老金(黄渤 饰)以捕鱼为生,供女儿娜娜(周依然 饰)留学日本,不料却意外得到女儿身中17刀离奇身亡的死讯,最大嫌疑人则指向她的男友李苗苗(张宥浩 饰)。愤怒的老金踏上跨海寻仇之路,李苗苗则在母亲景岚(周迅 饰)的庇护下不断潜逃……本期带大家一起来看《涉过愤怒的海》中的法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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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的女儿娜娜在日本留学期间身中17刀后因失血过多身亡,而与娜娜最亲近的她的男朋友李苗苗,同时也是杀害娜娜的最大嫌疑人。痛失女儿的老金不顾所有人的劝说,执意回到国内亲自找到李苗苗,为女儿报仇。
在日本发生意外,如何追责?
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我国公民在日本发生意外,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都是在日本,应该由日本警方负责处理。但如果我国公民在国外被侵犯,涉及刑事案件的,犯罪人来到我国境内,在一定条件下,我国司法机关具有管辖权。具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外国人在境外侵犯我国公民的,根据刑法第八条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另一种情况是,我国公民在国外针对我国公民实施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在国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刑法第十条的规定,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02
老金回国后,直接找到李苗苗父亲家,砸开家门,持刀冲了进去,然而当时李苗苗并不在家。愤怒的老金虽然没能找到李苗苗,但还是持刀威胁李苗苗的父亲,并扬言要让李苗苗付出代价。
私闯民宅、持刀行凶,有何法律后果?
老金持刀强行闯入李苗苗家是为了行凶报复,由于李苗苗并不在家中,老金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需要对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03
老金追查时发现,李苗苗小时候就曾出现过伤害他人的行为。他曾经和妹妹在蹦床上玩耍时,导致妹妹从高处跌落而重伤残疾。长大后,给妹妹送的玩具里还藏有伤害性物质,再次导致妹妹受伤住院。去日本后,李苗苗又因不满同伴,枪击同伴致人受伤。
李苗苗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李苗苗伤害妹妹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因被害人是自己亲属而免责。而李苗苗致使妹妹受伤的行为,要区分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分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如果以上行为发生时,李苗苗已满十六周岁,则应当负刑事责任。在日本时,李苗苗并无合法持枪的资格而持枪,这种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同时,李苗苗枪击同伴致人受伤的行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如果致使同伴达到轻伤及以上的严重程度,按照我国法律则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电影中该行为发生在日本,仍需要按照日本的法律处理。
04
面对愤怒的老金,李苗苗的母亲景岚想尽一切办法试图将李苗苗送到国外,然而就在去机场的路上,老金恰巧碰到了李苗苗。随后,老金便将李苗苗带到了海边,将李苗苗关在了海边的灯塔下,囚禁了起来。
非法拘禁他人,该担何责?
老金将李苗苗囚禁在了海边的灯塔下,剥夺了李苗苗的人身自由,在性质上属于非法拘禁的行为;在情节上,老金将李苗苗囚禁后,去了一趟日本,3天后回国,才将李苗苗解禁并告知警方,由于持续时间较长,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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