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人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周 宇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杨朝霞 《法制日报》记者 张 昊 对话动机 位于北京市五环外的昌平区东小口地区曾经聚集着700余家废旧资源交易商户,占地1000亩左右。这些商户将收购来的废旧物资进行精细分类、物理加工后,使之再次进入生产领域。3月28日,《法制日报》视点版以《城市扩张 废旧资源“掘矿人”路在何方》为题,报道了北京城乡接合部的这样一群特殊职业人群。 许多城市都有这样的收旧从业人,他们是循环经济中的一环。然而,垃圾回收和废旧资源回收等环节往往与脏乱的环境相联系,与城市的形象相去甚远,居民也希望避而远之。将收旧行业纳入规划的城市并不多,这个行业的基本情况和运行规律也往往不为外人所知。 收旧行业与循环经济之间是怎样的关系?收旧行业与城市发展之间关系如何?法律如何助力循环经济发展?《法制日报》记者与循环经济领域的经济学学者周宇和法学学者杨朝霞展开了对话。 对话 记者:垃圾回收和再资源化利用又被称为“静脉产业”,与不断开发新资源的“动脉产业”相对应。“静脉产业”的实质是运用循环经济理念,通过“变废为宝”解决当今世界发展所遇到的两个共同难题——“垃圾过剩”和资源短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循环经济不算是一个特别新的词,我们都知道它有助于可持续发展,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循环经济? 周宇:循环经济的提法非常好。没有人类参与的时候,自然界就存在着循环。人类的活动打破了这种简单的循环,使用了大量的工业制成品,工业制成品不能再以原来的状态使用时,使之再重新进入自然界或人类的生产生活,就是循环经济。 大量工业制成品能循环利用起来,就可以减少人类向自然界索取的需求。人类使用的东西都可以建立起循环,良好的理念、途径、渠道,更好的技术则是必备条件。 记者:我们知道,现在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填埋、焚烧、循环利用,哪种处理方式占的比例最高?填埋、焚烧的垃圾是经过分类、分拣后没有可循环利用的资源吗? 周宇:垃圾主要的处理方式是填埋、焚烧,但最主要还是填埋,垃圾焚烧厂建设由于种种原因进展不是很顺利。 北京市海淀区在垃圾分类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为居民家庭配备分类垃圾袋,号召居民对垃圾进行简单的分类。然而,依我的切身体会,效果不是非常明显。我观察到,一部分居民认为垃圾分类很麻烦,即使做了分类,到了社区垃圾房甚至楼层的时候就混在一起了。所有人群都做到垃圾分类,这个目标目前是没有达到的。 从垃圾整个清运的过程看,仅进行过简单的分拣,把明确的、有毒的垃圾清理出来,其余的几乎还是混在一起,送往填埋场和焚烧厂进行填埋和焚烧。 现有的循环比例比较低。理想的循环比例肯定是越高越好,即使是最不好处理的厨余垃圾,也可以通过加工转化为花肥等产品再次出售、利用。 记者:对于废旧物资交易市场,有人认为它是低端产业,有人将之理解为朝阳产业。从循环经济角度,你怎么看?城市需要它吗? 周宇:我认为没有必要做绝对的划分,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由各个门类、各个级别的产业人群组成。 拾荒者是最底端的环节;在进行分拣的环节,收旧人要进行详细的分类,就需要专业知识;达到规模化以后,涉及到管理和建立分销渠道,就需要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再把这些废旧资源作为再生资源生产出产品,就需要高科技。把各个环节截断,进行简单的划分是不科学的。 废旧资源交易市场肯定是需要的。城市是产生垃圾的最大所在,再光鲜的城市都要产生垃圾,目前垃圾尚不能高效循环利用,应该注重垃圾减量,废旧资源分拣这个行业必须存在。这个行业内在的规律是分销市场必须接近产生地,大量转运不经济,也不现实。产业政策制定、产业规划设计都应重视。 记者:城市每天产生大量垃圾,有人称之为“破烂”,有人称之为旧货、废旧资源。与普通居民做分类相比,北京昌平东小口地区收旧人的分类做得更彻底,您怎么看这两种模式?现在很多城市一方面面临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满负荷运转的问题,另一方面垃圾循环利用率不高。我们应该怎样从垃圾中“挖”出更多有循环利用价值的“城市矿产”? 周宇:作为普通居民,能够将垃圾分为两三种就已经很好了,更多的还是停留在“知道该扔到哪”的程度。清运垃圾人看到值钱的东西也会挑拣出来。收旧人专业知识更强,分类更高效。所以,最重要的是具有利益性,这种利益导向是其他导向无法替代的。 我一直坚持“垃圾分拣应产业化”的观点,出路就是规模化经营。垃圾集中到垃圾楼或是垃圾处理厂,由专业人员进行精准分拣、分类。以利益为导向,让从业者从分类、转运、分销中获得收益,按照市场规则运作。 记者:废旧市场存在脏乱差的情况,这一情况看起来与城市不和谐,城市的管理者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问题? 周宇:既然城市中大量的废旧物资是客观存在的,又涉及到循环经济,应该允许民间经营。只要市场能够解决的,就交给市场。有关部门应该更多从市场的管理、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和城市规划的层面去规范它。 记者:你提到了城市的管理和规划,这两方面我们欠缺什么?还应该做些什么? 周宇:一些地方在处理垃圾和废旧物资时就像对待“烫手的山芋”,希望扔给别人、别的区域甚至别的城市,自己做一些看得见的城市美化,抱着“垃圾送到哪儿不归我管,只要没送到我这就好”的心态。 垃圾和废旧物资的处理不具有“高大上”、“很美好”的外表,但它是城市必须面对的。要发展循环经济一定要有超越区域、部门的规划。现在的城市管理与规划存在条块化的分割,缺乏顶层设计和长远的宏观规划。 记者:我国已经出台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目前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哪些空白和不足需要完善? 杨朝霞:2013年1月,国务院出台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指出我国的循环经济配套立法还有诸多空白。譬如,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制回收的产品和包装物名录及管理办法、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农业机械报废回收办法等法规规章,尚没有出台;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需尽快修订。 记者:要推动法律法规落地,我们还需要哪些配套标准? 杨朝霞:推进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必须健全和完善须配套的标准和目录。此外,还需建立完善循环经济计量检测体系;制定综合反映循环经济发展的资源生产率指标等评价体系;制定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等方面的技术规范。 |